高级经济师报考科目

高级经济师的报考科目只有一科——《高级经济实务》,题型为主观题,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等相关中级职业资格,且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也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师报考科目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等。评审材料:《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资料档案袋封面);《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30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等。

本文出处:https://www.xxk520.com/xxk/75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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