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调研员是什么级别

副调研员,相当于副县(处)级别,副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它是公务员中的一种非领导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副调研员是什么级别

副调研员是公务员中的一种非领导职务,在行政(职务)级别上相当于副县(处)级;副处级,其本身代表的只是一种领导职务对应的行政级别,而非实际职务。换句话说,副调研员是一个副处级的职务,而副处级却不一定是副调研员,因为副处级这个级别还有可能是其他的职务,如XX县副县长(副处级)、省政府人事处副处长(副处级)等等。

不能,副调研员是非领导职务,副处长是领导职务,是两个不同的职务序列。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处长(县长)。调研员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属于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领导干部由于各种原因改任非领导职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领导干部转为非领导职务后,有的能够继续坚守岗位,积极发挥余热。但也有不少由于单位疏于管理,致使其游离于管理之外,造成大量的人才浪费,加剧机关人浮于事,造成新的社会不公。随着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深化,转为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的人数,还会越来越庞大。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这些“转非”干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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