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科目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大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大中型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一级建造师,全称为注册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准入类证书,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本文出处:https://www.xxk520.com/xxk/60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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