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哪些科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有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考试科目,客观题科目共考两卷,考试题型有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一般会考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等,主观题科目只考一卷,考试题型有案例题、论述题等,主要考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报名条件如下: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若不符合第九条第五项关于法学学历的规定,但符合以下情况的,也可以报名参加:
(一)2018年4月25日前,已经入学取得学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18年4月25日前,已经取得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担任和法律相关工作的必备证件,在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都需要法律职业资格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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