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是什么 一建成绩非滚动制的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考生,当地的建设局和人社部采取的是滚动制的管理办法,成绩有效期是两年。要求考生连续两个年度,通过4个科目考核之后,可以获得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是什么 一建成绩非滚动制的管理办法

部分考生符合了免考的条件,此时不可以采取滚动制的管理办法。考生只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核就可以拿到资格证书。

已经拿到了相对应的专业资格证书,需要进行增项考试的考生。并不需要再参加公共科目的考核,只需要进行一个增项科目的考核即可。此时也不享受滚动制的管理办法。要求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增项专业的考核,就可以获取增报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本文出处:https://www.xxk520.com/xxk/48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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