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机构和中外合作项目的区别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的类别

中外合作机构是有拥有办学、办事、证件资质以及教育部颁发给机构的教育资质及留学资质的机构,一般由机构管理,教育部门进行严格把控。中外合作项目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中外合作的办学项目。不需要考虑资质,由中外合作机构提供,一般由高校管理,教育部门进行严格把控。

中外合作机构和中外合作项目的区别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的类别

一、中外合作办学院校

1、上海纽约大学,是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的纽约大学合办的大学;

2、昆山杜克大学,是武汉大学和杜克大学合办的大学;

3、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北京理工大学和俄罗斯的莫斯科大学合办的大学;

二、中外合作办学院系和专业

在这一类中,两个学校之间没有独立的院校,而是针对一个学院或者一个专业,进行合作办学,比如:

1、北京工业大学都柏林学院。这是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和北京工业大学的合作办学,两个院校将四个专业独立成一个学院;

2、华北电力大学和曼彻斯特大学关于能源与电力共同组建的一个专业。两个学校学生联合培养,共同出资,共享师资。

3、中外合作培训项目

我们通常称其为中外合作办学。具体来说,国内院校提供一部分培养方案,国外院校提供另一部分培养方案。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从中我们可以明确:

1.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

2.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

3.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对象是中国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

4.教育教学的地点主要在中国境内;

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本文出处:https://www.xxk520.com/xxk/45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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