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之后是什么朝代 科举制度

隋朝。公元581年二月,北周静帝禅让于丞相杨坚,北周覆亡。隋文帝杨坚定国号为“隋”,定都大兴城(今陕西省西安市)。公元589年,隋军南下灭陈朝,统一中国,结束了自西晋末年以来中国长达近300年的分裂局面。隋文帝励精图治,开创了开皇之治繁荣局面。

北魏之后是什么朝代 科举制度

南北朝时期为了选拔有用人才已萌生出“举明经”等科举制度,但是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仍然继续实施。

开皇七年(587年),隋文帝正式设立分科考试制度,取代九品中正制,自此选官不问门第。

科举制度初期设诸州岁贡,规定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与明经科的考试,大业二年(606年),隋炀帝增设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当时秀才试方略、进士试时务策、明经试经术,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分科选才制度。

当时以明经最为高级,进士试居次。当时选士制度只称为秀才科,与唐之科举仍有一段距离。秀才科可谓科举的开端,亦为不完善的考试制度,对实际取士作用不大,但已改变了门第垄断官职的局面。

科举制度顺应了历代庶族地主在政治上得到应有的地位的要求,缓和了他们和朝廷的矛盾,使他们忠心拥戴中央,有利于选拔人才,增强政治效率,对中央集权的巩固起了积极的作用。

北魏之后是什么朝代 科举制度

北周律法有时松,有时严,不好掌握,导致刑罚混乱。隋文帝即位后,于开皇元年(581)命高颎等人参考北齐、北周等旧律,制定法律。

开皇三年(583年),又让苏威等人加以修订,完成了《开皇律》。

《开皇律》以北齐《河清律》为底本、参考北周和南朝梁的律典,简化律文,博取南北法律优点而成。史称“刑网简要,疏而不失”,规定对十恶者要严惩不贷。

《开皇律》分十二卷,500条,刑罚分为: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五种二十等。废除了鞭刑、枭首、裂刑等酷刑,是唐代及其以后各代法典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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