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山东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

1、分数优先,即在志愿方案中,你的成绩达到院校最低投档线后,省考院把你的档案投向这所院校,投档顺序按照你的志愿表院校顺序来投递。

2、遵循志愿,省考院在投档时是按照志愿顺序检索的,即志愿表中过了投档线的学校,哪个志愿在最前面,就会优先投档到该志愿的学校。

3、一次投档,一个考生在一个批次里面只能被投档一次,如果投档到这个学校或者这个专业不录取的话,就会被退档,退档后这个批次的所有志愿就全部作废了。

山东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山东高考志愿实行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专业(类)+院校”模式也就是以“1个院校+1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单位进行填报,普通类平行志愿填报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艺术和体育类平行志愿填报最多不超过60个。“专业+院校”报考方式,是优先从专业的角度选择高校的模式,考生可以自由选择喜欢的专业报考。只要考生的选考科目和高校的专业(类)招生相符,就可以直接填报某所高校的具体专业(类)。

1、考生要按照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填报志愿,只有符合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相应专业。

2、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在同一批次内不得兼报,考生只能从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中选择1类填报。根据录取工作进程,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和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

3、部分高校部分专业对性别、单科成绩、政治面貌(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语种、体检结论等有要求(如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请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填报志愿指南》,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填报,以免错报。


本文出处:https://www.xxk520.com/xxk/42354.html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