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研究生文凭课程:获得认可的学士学位。授课型硕士课程(除EMBA):获得学校认可的不低于二等的荣誉学士学位;或者取得荣誉学士学位,平均成绩不低于“B”;或者完成高等教育机构的学习课程,并获得了相当于荣誉学位的专业或类似资格。工商管理硕士:获得认可的学士学位或专业资格。

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申请条件

法学博士:获得认可的非法律学科或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不低于二等的法学荣誉学士学位;或者取得非法学科学士学位或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学位,平均成绩不低于“B”;或者完成高等教育机构的学习课程,并获得了相当于荣誉学位的专业或类似资格。

哲学博士(博士)、教育博士、音乐博士、护理博士、心理学博士:获得学校认可的硕士学位;或者取得学校认可的二等荣誉学位,并具有研究能力;或者在认可的大学已攻读至少一年博士学位课程,并已获得研究生院批准。

申请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课程,必须满足任一要求:学术雅思总分6.5.或者托福pBT总分550.或者托福iBT总分79;获得香港地区教学语言为英语的大学的学士学位;在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香港高等教育考试、香港中文大学入学考试或普通教育证书考试中获得及格的英语分数;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试中,英语科目中达到4级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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