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法则

吸引力法则又叫吸引定律,意思就是当思想为某事或某物而集中的时候,同这件事或这个物品相关的人、事、物就会被吸引在一起。比如一个人一个经常想着某一件事,那么他的行为、他平时关注的东西、他的思维就会以这样的事为中心,就好像月亮围绕着地球转动,就像人说话三句不离本行一样。

吸引力法则

也正是因为它的作用,太阳系乃至整个宇宙中,数以亿计的星球,都能相安无事的停留在各自的轨道上安分地运行,这样一种能量引导着宇宙中的每一样事物,也引导着我们的生活,这种能量就是——吸引力。

吸引力法则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总是倾向于跟自己的同类待在一起。而能把分散的人集中起来形成一个群体的就是这个群体的灵魂人物。一般被这个灵魂人物召集到一起的分散的人身上,总会有这个灵魂人物的一些影子,也就是说他们具有某种共性,正是由于这种共性,这个灵魂人物才能把人们吸引过来,从而形成一个团结的群体。

“吸引力法则”作为一个正式的术语诞生不过一百多年的历史,但是它背后的精神却存在于古老的印度人的信仰之中。随着印度教对通神学的影响,吸引力法则的概念逐渐在一些早期的有关通神学的文献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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