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主要内容简短

《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赔款、开放通商口岸、规定海关税、允许外国神教传教、片面最惠国待遇。1858年6月13日,《中俄天津条约》签订;6月18日,《中美天津条约》签订;6月26日,《中英天津条约》签订;6月27日,《中法天津条约》签订。

天津条约主要内容简短

《中英天津条约》的条款有:清政府给英国赔款白银四百万两。开放南京、九江、镇江、汉口、牛庄等城市为通商口岸。修改海关关税。中国要给英国片面最惠国待遇。此外,在1858年11月8日,清政府和英国还签署了《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是《天津条约》的补充条约。

        《中俄天津条约》的条款有:如果别的国家开设了新的口岸,俄国也可以通商。俄国扩大贸易。开设领事馆。《中美天津条约》的条款有:允许公使驻京。开放台南为通商口岸。确定美国领事裁判权。《中法天津条约》的条款有:天主教能自由传教。法国国民在通商口岸可以任意建房。清政府给法国赔款白银两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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